定海连续三年集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汇聚300余套房源,在2024年至2026年开放
本报讯(记者 尹倩倩 朱凯华 通讯员 顾缅华)本月初,2024年定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集中签订合同活动举行,为众多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在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的群众完成房屋确认、合同签订等手续,各个环节严谨有序。“在城区租房太贵,我以前都租住在农村,虽然房租便宜,但一楼的房子潮湿难耐,而且常常要面临四处换房的窘境。”现年73岁的张国柱名下无住房,又由于没有存款、退休工资低等实际情况,长年租住在交通不便的乡村民居,常遇到因民居改建等原因而让他搬离的情况,这让他很是无奈。去年,当张国柱了解到我区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集中摇号、签约工作后,就第一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很快便等到了答复,“这次集中推出了那么多房源,可惠及了不少群众。如果每年都能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审核,这套房子我最起码可以连续租住3年,甚至还可以住得更久,再也不会有居无定所的感觉了!”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群众幸福的一个重要基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开展,旨在解决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此次我区集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摇号和签约工作,面向困难群体集中推出房龄较新、公共配套较齐全、面积适中的162套高层电梯房,正是这一政策的生动实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我区集中推出的公租房房源分布在盐仓街道惠舟新村,分配对象为2024年10月29日前已取得定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符合2024年定海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规定要求的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优先保障家庭,主要包括低保、低边、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以上、残疾一、二等级的(精神、智力残疾除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情况,以及具有定海区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等保障对象。
“保障家庭的房租是每月每平方米3元,低保家庭是每月每平方0.5元。配租成功签订合同之日起,需缴纳房租、电梯能耗费、垃圾清运费等,物业费无需缴纳。”据区房管中心主任安际良介绍,区住建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细致排摸,汇聚了300余套房源,并于2024年至2026年向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放租赁,有需要的家庭可关注相关公告,并在2025年下半年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