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市民切勿抱侥幸心理
□记者 陆素静 张真
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但记者近日在走访中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存在侥幸心理,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
在城区海天大道与文化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来往的电动自行车较多,但仍存在市民骑行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在等红绿灯的间隙,记者数了下,该路口非标电动自行车大约占了三分之一,部分车上还装有大量杂物,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时,有市民承认知道这一规定。“最近比较忙没时间去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过完年我会换的。”该市民说,自己只是偶尔骑车出门,并不一定会遇到交警执法。
随后,记者来到环城东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发现同样存在市民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部分市民不以为意。一市民坦言由于自己刚换了电瓶不到一年,所以不舍得再买新电动自行车,平时也会慢点行驶。
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是否能买到非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维修,以及是否存在根据顾客需要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提速处理等违规行为,记者来到城区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了暗访。“现在你们店里还有非标电动自行车卖吗?”“现在没有这类电动自行车了,我们店里全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了。”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告诉记者,顾客淘汰置换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均由报废厂回收,店里不会再改装出售。当记者提出想买一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由该店师傅进行提速改装时,该经营户表示这不符合规定,并拒绝提速改装的要求。
【记者感言】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今年1月1日起,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此,我们提醒市民要提高安全意识,勿抱侥幸心理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还未完成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的需尽快处理。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一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