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公园里的“挖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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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芷
炒冬笋,是冬季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不过,有些人不喜欢去菜市场买喜欢亲手挖,比如,有人就把目标放到了公园,无视公园里“禁止挖笋”的提醒牌,依旧我行我素,破坏公园景观。
自私、贪婪是人性的弱点,不少人喜欢不费力气便获得自己想要的,想拥有“获得”而不是“失去”。凡是有素质的人都会为自己的不劳而获感到不安,他们能够管理好自己,即使内心的欲望再强烈,也会采取正当措施来取得,而不会通过像偷挖竹笋这样令人可笑的方式来获取。从公园挖笋行为中,笔者既看到公众道德的缺失,也看到法律意识的淡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盗伐林木等案件都属盗窃公私财物。事实上,盗挖冬笋的事情年年都会上演,造成了很多公园里的毛竹数量锐减。毛竹漫山遍野,护林员数量有限,精力更是跟不上,即使每天疲于奔命,也难以完全阻止盗挖竹笋的行为。
俗话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公园里挖笋,得了竹笋,却丢了文明素质。舟山是全国文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方便市民,广大市民也应该讲文明、立公德,自觉保护公共环境。为了杜绝公园里挖笋这一现象,相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让在公园里挖笋者“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