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取证 在线定责 云端理赔
“浙里快处”让交通事故处理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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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胡思佳 张艇 通讯员 王凯)机动车在路面行驶,一旦发生了非伤人交通事故怎样才能快速处理?本月1日起,“非伤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件事”项目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通过“浙里快处舟山”系统实现非伤人事故远程取证,在线定责,云端理赔,提高非伤人交通事故处理、理赔效率。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和车辆保有量的迅猛增长,以车辆擦碰为主的非伤人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在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中的占比已超过60%,按传统模式处理简易事故等待时间长、流程相对复杂,理赔快慢不一,且消耗大量警力和保险勘查人力。舟山交警部门创新推广实施“浙里快处舟山”系统和联动机制,并在3月1日起率先在定海试点运行,已有335起非伤人事故通过应用端完成处理,占定海非伤人事故警情的40.68%,平均用时在20—25分钟,事故当事人反映普遍较好。
“传统模式下,车辆发生非伤人交通事故后,需要经过报案-处警-定责-保险报案-定损-理赔6个步骤,而使用‘浙里快处舟山’则压缩至报案-定责定损-理赔3个步骤,实现快速报警、快速取证、快速定则和快速理赔。”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海龙介绍,该系统还打通了浙里办、大数据中心、公安交警、保险公司、银保监局等方面的数据壁垒,目前全国28家保险公司数据可以向同一平台数据汇聚与交互,实现群众事故处理“零跑腿”。
目前,“浙里快处舟山”应用端已经在浙里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3个平台同步上线。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点击3个平台中的任意一个“浙里快处舟山”,直接进入系统,在“一键报警”界面填报。其中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填报的,需先要搜索“浙里办”,再搜索“浙里快处舟山”进行填报。
如果是发生事故后,已经拨打过“110”的,会收到“舟山交警支队”的短信,只要点击“链接”,就可以直接进入小程序,再录入身份证号、车牌号信息进行办理。“发生非伤人事故后,当事人需上传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当事人驾驶证,以及碰撞部位、事故前方、事故后方、车牌号等事故相关情况照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副科长沈曙剑说,照片上传至系统后台,交警会及时受理,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连同相关数据自动流转至当事人和保险公司,有效减少驾驶员现场等候时间。保险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实行线上定损,同步发起理赔服务,大幅提升理赔服务效率。
对于事故责任、保险责任、损失金额明确,单证真实齐全的 2000元以下非伤人案件,且能现场确定赔款的,保险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1万元以下非伤人案件,保险公司在当事人提交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当事人通过“浙里快处舟山”平台报案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认为必须赴现场查勘的,需征得事故当事人同意。当事人不同意的,保险公司不以当事人不配合现场查勘为由拒赔或拒绝定损。对于现场照片、痕迹存疑的案件,保险公司将案件转为线下处理,专人同当事故人沟通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浙里快处舟山”系统的适用范围主要为舟山市(含两区两县)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各方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当天上午7时至晚上8时之间的非伤人事故,都可通过“浙里快处舟山”平台一键报案。现阶段适合的非机动车主要在浙江省内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后续将进一步拓展范围。目前高速公路还暂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