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裕通等九位同志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裕通等九位同志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8日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王裕通等九位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以姓名笔画为序)王裕通、李增平、何红、何琪玲、金燕娜、周子雷、施佳波、夏燕辉、黄燕等九位同志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