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伟民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29日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丁伟民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丁伟民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8月29日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丁伟民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丁伟民请求辞去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