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气”守护平安
定海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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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胡思佳 通讯员 缪冰洁 黄莉莎)燃气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息息相关。连日来,定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黑气”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近日,定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长白岛,通过路口监控发现一辆舟山本地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装运了一车的液化石油气瓶,遂前往调查,发现驾驶员王某不仅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也未取得危险货物车辆道路运输证。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定海执法队对王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自城镇燃气“黑气”查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定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迅速行动,持续推进,并明确辖区“黑气”检查方向和检查重点。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定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打击全流程,形成燃气安全检查整改闭环管理。其间,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倒灌、分装、运输、销售燃气;销售不合格钢瓶、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器材以及不合格消防产品;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燃气安全装置“装而不用”和燃气使用环境不合格问题等十个方面重点。目前已对辖区48家交通运输企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下一步,定海交通执法队将持续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健全风险管控,并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切实规范市场运输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