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严查销售违禁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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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婷 通讯员 叶珂妤 文/摄)5月8日起,我区启动打击违禁渔获物统一联合执法行动。当天上午,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定海行政执法队、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期违禁渔获物执法监管,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转载、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
“这些鲳鱼哪里来的?”“螃蟹的证明和进货票证出示一下。”……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南珍菜场、道头菜场、东门菜场等农贸市场及周边社区菜店,对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禁售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为靶向检查对象开展相应检查,查验养殖梭子蟹、虾姑等水产品合法来源凭证及进销货台账等,并提醒经营户严格遵守禁捕的相关规定,履行进货单据查验义务。
据悉,今年伏季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通过申请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专项特许在8月1日开捕。据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苏健魁介绍,休渔期间,他们将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海警等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配合做好陆上经营场所的违禁渔获物打击,严控渔获物流通环节的违禁渔获物采购、销售等行为,确保伏季休渔期间的渔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