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 倪妮 叶武杰 通讯员 曹来根)记者近日从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明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启动,集中征缴期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25日。
据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对象分为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三类。其中,成年人为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其他人员;市外户籍,在本市居住并取得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人员。未成年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就读的学生;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当前参保状态正常的学龄前儿童。大学生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符合相关规定就读的大学生。
筹资标准方面,成年人每人每年2310元,个人缴费770元,各级财政补助154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910元,个人缴费630元,各级财政补助128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920元,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政补助720元。各类高校和全日制中小学(含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其他参保对象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参保登记。
“和今年相比,在筹资标准上未成年和成年人个人缴费各增加60元/人,财政补助方面每人均增加350元,财政补助大大增加。为了鼓励本地大学生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也从400元/人降到200元/人。”据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参保科科长黄海琴介绍,相关政策还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将孤儿(包括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