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严查运输违禁渔获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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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真 尹倩倩 通讯员 李明 文/摄)5月8日0时,市、区海洋与渔业局、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设立临时检查点,严厉打击运输违禁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产业链。
执法人员在甬舟高速舟山收费站开启高速路口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紧盯进入舟山的箱式冷藏车、货车等,重点检查是否装载有来源不清、不明和明令禁止运载、销售的带鱼、大黄鱼、小黄鱼等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车厢里装的是什么?请配合开箱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载有贝壳类海产品及密封泡沫箱的箱式冷藏车,当即上货车,对泡沫箱进行了拆箱检验,在查明货物是冰冻水产后予以放行,并对司机进行了伏季休渔普法宣传。
“如果发现违禁渔获物,我们将一律没收,依法进行处理。”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包积局告诉记者,如果运载行为涉及违法情况,执法部门将进行相应处罚,若存在涉刑或其他违法行为,还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自5月1日12时起,东海海域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8日起,市场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渔政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宣传”的形式,加强对海上、码头、各类市场、高速路口等重点点位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购销、转载违禁渔获物行为,持续维护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还将联合市监等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渔获物购销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整个伏季休渔期各项政策规定落地落实。”包积局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专项捕捞许可将推迟至8月5日进行申请。自8月5日12时起,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在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申领成功的条件下,可在东海开捕,广大渔民要严格遵守开捕规定,及时申领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