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点燃困难群众“希望之......新年新气象志愿“掸尘”忙数字赋能“绿色矿山”安全生产“空中城管”让城市管理更智慧鼓足生龙活虎的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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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点燃困难群众“希望之灯”



  本报讯(记者 顾晨艳 通讯员 刘琦 林芬红)去年以来,区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为”专题实践,积极开展“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爱民实践活动,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为困境中的群众送去希望。
  “谢谢周律师,谢谢所有帮助我的工作人员,让我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当事人王某日前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律师周凤侠连连道谢。原来,王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其母亲有智力缺陷,不幸的是,其父亲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王某与肇事者、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悬而未决,一时不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接到案件后,确定该案属于法律援助受援范围,立刻开通“绿色通道”,将该案指派给具有此类案件经验的律师周凤侠办理。
  “考虑到王某家庭情况特殊,其父亲去世后没有收入来源,他又是一个未成年人,我接到案件后,进行了多次走访。”周凤侠告诉记者,期间他向王某释明各项法律问题,并对王某母亲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最终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过周凤侠的争取,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家庭获赔97万余元。周凤侠还就如何妥善保管、使用赔偿款向王某给出了建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点燃了“希望之灯”。去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优化法律援助容缺受理、经济状况承诺、代办申请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并实施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制,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等,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简办、代办,对于患重病或80周岁以上老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去年,该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法律帮助案件631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000人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5万元。
  区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受援人意愿、综合业务特长、民生情怀等因素,将案件指派给合适的律师承办,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化。目前,在残疾人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农民工讨薪案件等领域已实现精准指派。“针对海岛特色,我们主要利用‘全市通办’机制,打破传统法律援助属地申请限制,让申请人根据住所地、居住地、暂住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或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享受到更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听取承办人员法律援助意见和建议,同步落实旁听、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