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西路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用点滴微光温暖他人心房变更监护权护航未成年人再来一波降雨入夏尚需时日养老护理员集中“充电”
01版: 一版要闻 02版: 综合新闻 03版: 专 版 04版: 民生新闻

变更监护权护航未成年人



  本报讯(记者 刘琪琳 通讯员余全英)区法律援助中心近日成功帮助9岁男童小陈(化名)变更监护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小陈的父母离异后,他由父亲抚养。后因父亲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抚养小陈的担子落到了72岁的奶奶王某身上。“我年纪大了,没有固定收入。”王某向所在社区申请补助时了解到,补贴申请需要作为监护人的小陈母亲彭某的授权,但彭某以离婚协议有约定为由拒绝王某的协商,社区、区妇联和区人民检察院也帮忙联系彭某进行协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王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希望申请变更监护人。
  “接到申请后,我们进行了审查,小陈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到本案涉及到未成年人监护,情况特殊,当即为其开通了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为维护未成年人小陈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并指派律师作为代理人提供援助,结合法律规定、案情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确定以王某为申请人,彭某为被申请人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申请的方案。
  在开庭前,彭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表示其远在四川不会出庭,况且身体状况不好,无力履行监护职责。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因无力履行监护职责,被视为同意放弃监护人资格,申请人王某系法律规定的下一顺序监护人人选,并有意愿担任小陈的监护人,且实际已随申请人生活,本着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判决小陈的监护人由彭某变更为王某。至此,一场困扰这个家庭多日的监护权纠纷得以解决。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长期致力于全面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保护工作,联合多方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的联动机制,组建“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库”,对涉及儿童、青少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开辟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同时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呼吁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