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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执行让年迈双亲当法人代表

区法院抽丝剥茧巧破局



  本报讯(记者 高佳敏 通讯员吴傲敏 倪媛媛)“怪我一时鬼迷心窍,给大家添了这么多麻烦,还让年迈的父母为我担心,很惭愧。”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想到之前为逃避执行让年迈双亲当法人代表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据了解,王某原是某传媒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因拖欠一物业公司广告费用,去年12月被区法院判决支付广告费2万余元,但拖迟迟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该物业公司遂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我们找到传媒公司的实际经营人王某,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可他称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已离职,公司的事情和他无关,也拒绝提供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区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之后他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开展调查,得知该公司经营场所已经挂牌为某科技公司,而该科技公司经营人亦为王某。
  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该传媒公司成立于2018年,股东原为王某及其母亲刘某,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两人均未实际缴纳出资。2019年公司变更,股东变更为王某父亲王某某和母亲刘某,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母亲刘某,且公司在区法院作出判决后注销。
  对于王某的狡猾行为,区法院借助智慧执行体系多方互联,联系到了王某某和刘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表示公司是王某用二人名字注册,实际系王某经营,他们从未参与公司经营,更不清楚涉案债务。之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王某,将调查情况向其释明。考虑到自己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其父母便需代替其承担法律责任,态度终于软化。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王某承认,自己原想通过变更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式与公司撇清关系,区法院便无法追究其责任,不料弄巧成拙,犯下更多过错。
  随着王某全额履行还款义务,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