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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 23.85吨非法出口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刘琪琳 黄婷通讯员 官志伟 文/摄)昨天上午,舟山海关及定海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金塘北部鱼龙山一空旷场地集中销毁一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
  销毁现场,工作人员清点烟花爆竹品种、数量后,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拆箱放置于地面。10时许,随着专业技术人员远距离按下遥控电子点火器,该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被销毁。
  据了解,该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为本月初舟山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总重23.85吨,近1100箱,价值约33万元。“申报品名是普通的货物,纸盒、铁制铰链之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查验的时候发现,集装箱门口有一些LED灯做掩饰,里面全是烟花爆竹。”据舟山海关监管二科四级主办谭永蒙介绍,他们立即通报地方公安部门,并联系相关部门展开鉴定工作,最终确定该烟花爆竹品种为目前国内禁止销售、燃放的C级产品。“由于近期前天气较热,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及时销毁烟花爆竹。”谭永蒙说,烟花爆竹属于第一类危险货物,按照规定,须在特定口岸装运出口,且要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自去年起,舟山海关便与定海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处置,销毁了三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
  据介绍,危险货物、危险品瞒报、误报、漏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巨额罚款,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货主、货代、报关行等相关企业都会受到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