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瑜”见定海赞!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无障碍更有爱点“燃”民生温度幸福在家门口......岛城少年共话非遗守护文脉薪火......安全宣传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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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本报讯(记者 倪妮 通讯员曹来根)记者从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对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助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新的政策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大幅提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有效减轻群众生育负担。”据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起,我区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覆盖至灵活就业人员,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同时,提高生育医疗费用补助金额,新增生育津贴待遇享受。
  同步提高的还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水平。此前,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剖宫产定额补助5000元、其他分娩定额补助3500元,本月起,调整为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刷卡报销;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政策调整为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或住院待遇刷卡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不予报销的政策调整为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刷卡报销。各类待遇均比原来有明显提高。
  新政策中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也进行了调整,其中取消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领取门槛,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受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限制,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若生育时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生育津贴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追溯发放,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
  此外,生育保险待遇中的支付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均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同时扩大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将癫痫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参保人员可凭有关材料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病种认定手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
  据了解,目前我区已全面落实“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全区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021年11月25日起生育或当天未休完产假人员,按延长产假后的天数计发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一孩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难产再分别增加15天。按调整后的保底基数计算生育津贴待遇,一孩约为3.1万元,二孩、三孩约为3.7万元,难产可再增加约0.3万元。该政策明确单位职工的计发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的计发给个人,可明显减轻企业产假工资发放负担,同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育资金支撑,以此提高全人群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