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船舶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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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季
近日,定海查处一起驾驶涉渔“三无”船舶的案件。“三无”船舶,通俗意义上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涉渔船舶。笔者了解到,当前舟山附近海域“三无”船舶较常见的为“小舢板”,此类船舶大多为民间私自组装船舶,船体较小、质量粗糙,安全系数低,且船上无船用通信设备,一旦发生险情,自救能力弱,通信不畅容易延误最佳救援时机,易发生船毁人亡事故。
除了安全隐患大,非法载客、违法捕捞、涉沙作业等行为还将对渔业资源产生破坏,严重影响水上通航环境秩序。
尽管政府部门大力整治“三无船舶”,但仍有部分渔民抱着侥幸心理涉险驾驶这类船舶出海作业。究其原因,无非是利益驱使、法制意识薄弱。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长效整治机制,加强各部门的联动与执法巡查力度,确保“三无”船舶得到有效管控。广大渔民应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切勿以身试险、以身涉法,自觉遵守船舶管理和渔业捕捞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