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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民生新闻

2023年度居住证量化入学下月启动

首次实现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线上、线下同步受理

  本报讯(记者 倪妮 通讯员 段海鸿)记者从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了解到,定海区2023年度新居民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下月启动,受理日期为4月6日至5月31日。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线下受理点申办,也可通过“浙里办”APP“定海量化积分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办。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实现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满足条件的,或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的,累计连续登记满6个月的,即可在我区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此次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年级段为2023年秋季入读定海区公办小学、初中初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申请对象为在定海区居住、工作,持有在本区签发(市内签注)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是入学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个人信用证明等必备材料及居住条件、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文凭学历、社会保险、发明专利权证书、个人获奖证书等选择材料,在5月31日前提交申请。

  窗口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学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浙里办”自主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学时,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确保手机号码与公安部门登记号码一致,线上线下申请均可在“浙里办”查询材料审核状态,材料审核完后可以在所属镇(街道)窗口或“浙里办”查询个人量化积分。需要注意的是,线上申请的入学子女与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情况的请到所属镇(街道)线下受理窗口申请并需提供入学对象与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

  “我们提倡新居民通过线上的方式申办,具体操作步骤可关注‘舟山新居民’微信公众号了解。”据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居民只需在“浙里办”APP的“定海量化积分受理平台”即可实现资料填报、上传和积分查询,后台会第一时间审核赋分。针对无智能手机或操作不便的新居民,可前往居住地镇(街道)受理窗口或各移动营业厅进行申请。

  针对新居民比较关心的居住证省内互认,该负责人解释,居住证省内互认主要包括居住证件互认和居住登记时间累计互认两个方面。居住证件互认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在符合本地最低条件情况下,即可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居住登记时间累计互认则是指凡是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的,累计连续登记满6个月,符合当地最低设置条件的,即可在本地区范围内申请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及时享受当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12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互认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在线办”依托省公安厅电子居住证平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线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即互认)业务;“窗口办”新市民可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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