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拟提拔任用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总第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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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29日起到9月5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政府大院内;邮编:316000;举报电话:12380-2、18058012382;电子邮箱dhgbjd@163.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