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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综合新闻

1100万元补贴先到先得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开启

  本报讯(记者 倪妮 通讯员 张喆琼 徐玲)12月1日,定海正式启动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本次活动全市共计安排补贴资金1100万元,涵盖新能源及符合标准的燃油类小客车,补贴采取“现金补贴+消费优惠券”组合形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切实为消费者带来购车实惠。

  据介绍,本次补贴面向个人(非经营性)消费者,申领人需到执行定海区本级统计规范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补贴范围包括新能源小汽车以及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值得注意的是,该补贴不与国家、省出台的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政策同时享受,消费者可提前做好政策咨询。

  补贴标准根据购车价格(含税)分档设置,不同价位区间均有明确的补贴及消费券叠加方案:购车价格在5万元(含)—10万元的,可享受1000元现金补贴及2000元消费优惠券;10万元(含)—20万元区间的,补贴升级为2000元现金加3000元消费优惠券;20万元(含)—30万元的,现金补贴4000元并叠加4000元消费优惠券;30万元(含)以上的高端车型,可获6000元现金补贴及5000元消费优惠券。

  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优惠券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定向发放,适用于商超百货、家电、数码等指定线下门店,消费者付款时选择云闪付或银联在线支付即可直接使用。优惠券单张面额100元,采用“满100.01元减100元”的抵扣规则,单张优惠券限一次性使用,不设找零,可叠加使用,不可用于加油、预付卡充值及提现操作,若审计发现企业违规核销情况,相关金额将不予结算。

  汽车消费补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若1100万元资金提前用完,活动将同步结束;补贴申报实行“初审+终审”两步走,系统初审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1日17时前,终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17时前。

  若活动提前结束,终审申报时间将调整为活动结束后10天17时前,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消费优惠券有效期截至2026年2月22日24时,具体使用商家可查询官方发布的名单。

  据悉,消费者全程可通过“舟山市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微信小程序线上完成:填写本人手机号、销售企业信息、车辆信息、个人银行卡信息等内容,并上传身份证、购车发票等附件材料;初审通过后,上传本人非运营行驶证信息;终审通过后,现金补贴将由财政部门按流程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银行账户,消费优惠券则由服务机构按终审通过顺序分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注册的云闪付APP账户(注册手机号需与补贴系统留存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需严格遵守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优惠,补贴与企业原有优惠可叠加享受,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对于消费者,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账户户名、云闪付账号及消费优惠券使用发票需归属同一人。

  定海区商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办理补贴申请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活动条款、暂停或取消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认可并同意所有规则,如遇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80—829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