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晨艳 张真通讯员 裘晶晶 文/摄)市民鲍先生近日在双桥街道一处自留地的水沟里发现长相奇特的“鱼”,后经专家鉴定,该物种为“义乌小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是去年以来我区第3次发现该物种。
昨天,记者在鲍先生的带领下,来到该水沟边。只见水沟里有几尾“鱼”在游动,水底下还有不少卵胶袋,部分卵胶袋里已有卵粒孵化出了形体轮廓,如同“虾米”大小。现场,鲍先生还在同一条水沟中发现了五六个卵胶袋。
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闻讯赶来,现场辨别确定该物种为“义乌小鲵”。“从这些卵胶袋来看,里面约有300多尾‘义乌小鲵’。”执法人员苏健魁说。随后,执法人员在附近找到了一处水源,将这些“义乌小鲵”的卵胶袋转移到了更安全、良好的水环境中。
据了解,“义乌小鲵”隶属于两栖纲,有尾目、小鲵科、小鲵属,为浙江特有物种,目前仅见于浙江少部分地区,如义乌、镇海、萧山和舟山等,生活于海拔100-200米的丘陵山地。由于1985年首次发现于义乌市大陈镇的一处深山中,因此被命名为“义乌小鲵”,也被称为神秘的“四脚怪鱼”。每年12月到次年3月,“义乌小鲵”进入繁殖期,在水中产卵,产卵后离水上岸,在靠近水源地的陆地上生活,多见于疏松潮湿的泥土、石头缝或腐枝烂叶下面。去年3月,义乌小鲵保护等级从原先的“浙江省特有物种”上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义乌小鲵'产卵对生存环境的水质、水温等条件要求高,随着近年来舟山水环境越来越好,且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步提高,‘义乌小鲵'被发现的频率不断增加。”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有关法律条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市民在野外发现“义乌小鲵”,可以通过12345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拨打区农业农村局的值班电话(2554285),相关人员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