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春风进校园 税收知识浸童......部分物业小区不文明现象出现反......军地多部门开展“守护戎装”专......相关部门加大不文明垂钓行为整......全力护航集中隔离点供餐安全▲上紧接第1版
01版: 一版要闻 02版: 综合新闻 03版: 专 版 04版: 民生新闻

军地多部门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沈诗桥 胡思佳王胜 通讯员 常俊)区人武部近日联合舟山警备区保障处、区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仿冒军服军用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当天,联合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多家劳保用品等店铺,对店内是否存在售卖军服、仿制军服、军章、帽徽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盐仓一家劳保用品店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存在涉嫌非法销售87式迷彩服、07式迷彩服、87式常服仿制大衣、07式仿制军大衣等情况,随即对发现的相关物品实施暂扣处理,并向经营户宣讲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截至目前,联合执法人员已对环南、盐仓、小沙、白泉、干览等地10余家店铺开展检查,共检查暂扣相关衣物130余件(套)。
  据了解,军服作为军队特殊的装备,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具有特殊的专用属性和代表意义,绝对不能售卖,包括军人的标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军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都是禁止的。“非法生产或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及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区人武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区还将通过军地多部门联合行动全领域、多维度打击制售假冒军服犯罪行为,通过罚没一批违法商品、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制售窝点、立案查处一批犯罪嫌疑人、起诉一批违法承制企业、通报一批犯罪群体,进一步维护好军队军人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