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夏坚德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徐敏敏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善芬、刁海风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